对于上海落户的途径来说,投靠落户算是比较特殊的,一方面相比其他落户,这个落户的办理是公安机构进行办理的,另外落户的政策上来说,也是基于对已经落户的上海人来说,也是一种福利了,比如只要你是人才引进落户的新上海人,自己的配偶,孩子都是能够获得机会落户的,下面来看看这里面的情况:
投靠落户,主要有夫妻投靠、子女投靠、老人投靠这三种;
渠道有的,但限制条件比较特殊,特别是子女投靠、老人投靠;
基本上还要牵扯到上个世纪的遗留问题,对年龄也有限制;
值得一讲的是夫妻投靠,分三种年限:
第一、普通外省市人员,嫁/娶上海户籍居民,结婚满十年,35岁以上的,可以落户;
第二、外省市少数民族、侨胞、侨胞子女嫁/娶上海户籍居民,结婚满七年就可以落户;
第三、普通外省市人员,嫁/娶上海户籍的残疾居民的,结婚满五年,就可以落户;
最后一条要注意,这是上海对本市残疾人的福利保障;
但对于残疾人的认定,最好去当地街道打听清楚;
因为据我们掌握的资料,一只耳朵聋的,不算以上范围的残疾人。
上海子女投靠落户条件
一、未成年子女投父母[含先育后婚、继子女]:外省市人员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指在本市具有登记常住户口满5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后,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未成年子女(16周岁以下或普通高中就读学生),已随外省市父(母)办理出生登记,现要求投靠本市父(母)落户的,可准予在父(母)户口所在地(家庭户,且不因投靠落户使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落户;(三)外省市人员与本 市常住户口居民(在本市户口登记满5年)生育的未成年子女,按下列规定办理:1、父母生育的唯一子女系非婚生,该子女取得《独生子女证》,或其父(母)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以在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父(母)迁沪落户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未成年继子(女),其父(母)拥有抚养权满5年,且其随继父(母)在沪共同生活居住满5年的可以随迁。
二、未成年子女投父母[本市父母死亡、判刑注销户口]:外省市人员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在本市户口登记满5年)生育的未成年子女,本市一方因死亡、判刑被注销本市常住户口的,其与外省市人员生育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子女,出生后一直在本市生活的,可以在本市(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如(外)祖父母死亡或不同意落户的,可在本人、亲属或愿意接受其落户人员在本市的合法住所处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