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中很多事情都会牵扯到户口的迁移,大部分人对户口的迁移流程以及需要准备的材料不是很熟悉,这样就影响了很多工作进程,只有掌握了户口迁移的手续和具体流程,才能高效完成相关工作。
居民户口迁移:
1、申请人携带上述材料到落户地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
2、派出所审核材料确认无误后颁发《准予迁入证明》
3、申请人携带《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籍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迁移证》。
学生户口迁移:
1、申请学生先到学校保卫处户籍室办理迁出手续,并领取《户口迁出证明》。
2、再凭本人身份证及保卫处《户口迁出证明》,到学校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领取迁移证。
户口迁移操作方式:
1、获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公示通过后,关注微信公众号“上海公安人口管理”,依次进入“便民服务”-“落户审批查询”查询准迁信息,查到后,在公众号左下角“业务办理”栏,依次进入“业务办理”-“户籍业务”-“外省市户口迁户落户”-“经市人保局、市教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批落户”进入相应模块,按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材料,并可选择邮政快递的方式领取《准予迁入证明》(也可直接携带身份证到公安派出所领取)。
2、持《准予迁入证明》到外省市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3、持《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及其他相关材料到落户地的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落户“社区公共户”的,按公安部门相关规定办理。
迁沪人员及其家属为农业户口的,按国家和本市现行有关政策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注:准迁证是在上海的落户地所在的派出所办理,而迁移证是在户籍地所在的派出所办理应先办理准迁证,再办理迁移证。到上海落户地所在派出所完成“落户”持《户口迁移证》以及所有材料至落户地派出所,即可现场领取户口本及申办身份证。